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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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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
通姦,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,是一個法律和道德性質的名稱,有損壞名譽之意。其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,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,仍然與其同居的行為就是屬於通姦。在通姦除罪化的地區,則是純粹道德上的問題,如果配偶通姦,可以以此為理由申請離婚。 刑法第239條規定: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,亦同。」 意即通姦是指有婚姻關係的男人或女人與配偶以外的異性,有性器官接合等性行為,就叫「通姦 」也稱做「和姦」。 官司的輸贏除了熟悉法條最重要就是證據的呈現。 證據是當事人官司成敗的關鍵。對當事人而言,在案件事實發生爭議時,證據比什麼都重要。在最常見的抓姦案件中,就是很好的例子,有許多原配因沒有正在進行式的通姦證據,無法獲得通姦的判決,反被其第三者提起告訴,可見,通姦證據對官司的結局,對當事人勝訴或敗訴的命運,具有決定性的作用。擁有了確實充分的證據,官司也就贏了一大半。因此,掌握一定的證據知識對於打好官司是十分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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